《別人遛狗,他遛老虎》後續
 

  小老虎遛“沒”了

  飼養員:虎被林業局沒收了 林業局:其做法違反動物保護法

  小老虎現狀:住進借來的玻璃房,無精打采,肚子癟癟的
  □記者 郭長秀 文圖
  本報焦作訊 本報2月12日《別人遛狗,他遛老虎》的報道發出後,引起全國多家媒體的關註。昨日上午,陪老虎鍛煉身體的飼養員呼先生給大河報記者打電話說:你們的新聞“惹禍”了,新聞見報當天上午,小老虎就被焦作市林業局給帶走了,“我傷心得都吃不下飯了”。
  昨日上午,接到呼先生的電話後,大河報記者立即趕到焦作人民公園,見到了一臉傷心的呼先生。他說:小老虎從出生就和我形影不離,“昨天上午11點左右被帶走了,我傷心得都吃不下飯了……”說著說著,老呼的眼圈就紅了。
  據瞭解,這隻小老虎歸沁陽市一家野生動物養殖基地所有,目前只是與焦作人民公園聯合展出。老虎被帶走後,送到了焦作森林公園。
  中午12時30分左右,記者又來到焦作森林公園,見到了小老虎的“新家”――一個南北牆壁裝著透明大玻璃的房子。隔著玻璃,記者看到小老虎無精打采地卧在地上,肚子也癟癟的,和先前見到它時“判若兩虎”。
  記者問工作人員:“給小老虎喂食嗎?”一位工作人員說,小老虎的喂食由動物救助站負責,森林公園只是給小老虎提供場所,門鑰匙由焦作市野生動物救護站工作人員保管,喂食由他們負責,“今天有沒有吃過食物,不太清楚”。
  對此,呼先生說:“每天不遛遛它,不給它按摩按摩,剛會走的小老虎,倆後腿是不能完全康復的。”
  下午2時30分,記者來到焦作市林業局採訪。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稱:“領導都不在,你給留個電話,等領導回來後跟你聯繫。”
  昨日下午6時許,該局一位主管野生動物工作的負責人告訴記者,老呼對幼虎的關愛和辛勤付出是值得肯定的,但老虎畢竟是凶猛動物,在公共場所遛老虎,一旦出現意外是不可想象的,也嚴重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的有關法規,所以現在小老虎暫由焦作市野生動物救助站管理。該負責人還說,就公共場所遛老虎事件,他們已經成立了調查小組,等調查結果出來後,會向公眾發佈。
  編後
  動物凶猛,野性難馴!既是先人的經驗總結,也是對他人的善意提醒。管理部門能把公眾安全放在第一位是難能可貴的。
  國家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,既尊重動物的野性,更保護其生命安全。保護生命,自然也包含順應其天性,提供必要與合適的飼養方式。缺鈣的小老虎剛6個月大,學會走路才3個月,需要每天堅持按摩。如今,它卻不得不與生下來就在一起的老飼養員分開(據動物專家說,很多動物會對出生後第一個照顧自己的人或動物有母性依賴),住進從A單位借來的房子,由B單位的人喂養……如果它能表達自己的感情,不知會提出怎樣的要求?它癟癟的肚子和萎靡不振的精神,不知算不算是一種表達?
  保護野生動物和公眾安全並不是對立的,也不是簡單割裂就能解決的,相信有關部門的智慧,會在天理、國法、人情以及公眾利益中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。來源:大河網
(編輯:SN0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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